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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市民摄影大赛赛事规则
时间: 2013-04-01 15:32 浏览:

    一、承办单位

  (一)分赛区(初赛和复赛):各区县文化(广)局、各街道(乡镇);各系统及其所辖单位

  (二)全市决赛:闸北区文化局、闸北区彭浦镇人民政府、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等

  二、赛事时间

  2013年3月至12月

  其中:

  报名时间:7月15日至9月15日

  初赛(社区、基层层面)时间:10月10日前

  复赛(区县、系统层面)时间:11月10日前(11月20日前将入选全市决赛的团队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全市决赛及展示时间:11月-12月

  三、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

  凡生活、工作、居住在上海的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本次大赛。

  (二)参赛要求

  1.本次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的内容主题:

  (1)“美丽上海”:期待市民带上发现美的眼睛用镜头去捕捉上海的美丽风景、美丽人物、美丽生活、美丽表情等方方面面,展现最美上海。

  (2)“欢乐的节日”:发动市民用镜头记录市民文化节的点点滴滴,展现市民大众参与市民文化节的欢乐、喜悦。

  2.参加“市民摄影家”评选的作者须交10幅作品参赛,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和作品登记表。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传统或数码相机拍摄的黑白、彩色照片,内容紧扣主题,作品不可装裱。

  3.须同时报送纸质和刻录于光盘的电子照片(文件名: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纸质照片规格为≤6×8英寸,组照限4-6幅,并用透明胶粘连于背面,宽幅照片短边≤4英寸。电子文档为长边数据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量不低于3MB的JPG格式图片。请用正楷详细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并贴于作品背面。参赛作品和光盘一律不予退还。

  4.参赛作品须是2012年以来的摄影新作(已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5.参赛作者应同意接受:所有参赛作品,作者拥有版权,主办方有权将其展出、刊登或使用于非营利性的宣传、网络等,而不计任何索酬。

  6.各区(县)及市教委、总工会、警备区政治部和市直机关等限送15-20位作者参加决赛。

  四、赛事安排

  (一)初赛、复赛

  初赛由各街道、乡镇组织开展,于10月10日前完成,并推荐优秀个人及作品(光盘)参加区县复赛。复赛由各区县组织开展,于11月10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将进入决赛的名单和参赛作品(光盘)于11月20日前(直送或邮递均以决赛办公室同时收到纸质稿件与电子文档为准)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各系统、驻沪部队、市直机关等可自行组织初赛、复赛,于11月10日前完成,于11月20日前推荐选送优秀个人和作品参加全市决赛。具体赛事时间自行拟定后上报大赛组委会。

  (二)市总决赛、展览

  由闸北区承办。将对各区县、系统、驻沪部队、市直机关推选的作品进行终评,评选出100位“市民摄影家”。“市民摄影家”称号将作为“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的重要参考。

  2013年12月举办上海市民摄影大赛展示活动。

  五、评委会组成

  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知名摄影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与社会学者、市民代表共同组成评委库,从中抽取若干名组成赛事评委会。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点报名:市民可于7月15日至9月15日到各社区文化中心报名,或至本系统、条线指定地点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和作品登记表,按各报名点设定的时间参加初赛;

  (二)网络报名:市民可通过上海市民文化节官网(smwhj.wgj.sh.gov.cn)的赛事平台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和上传报名表和作品登记。

  七、市民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海上文化中心(平型关路1222号)

  邮编:200072

  联系人:姜涛

  联系电话:63530450

  邮箱:zbwhjswk@hotmail.com

  本次大赛的未尽事宜和最终解释权归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市民摄影大赛组委会所有。




中国网-资讯中心 china.com.cn/info  时间: 2013-03-21  责任编辑: 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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