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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章程
时间: 2013-03-12 10:34 浏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是由国际摄影家联盟、现代国际摄影协会推出的会员制单位,俱乐部以汽车驾驶者为终端会员,以合作商家为上游会员,通过围绕商家进行各种活动组织和策划,为终端会员提供各种服务和优惠消费。

第二条 车友天地,互相交流用车心得和经验,提高驾驶技能和乐趣;以车会友,开上自己的爱车遨游四方,带上心爱的单反相机记录自己喜欢的每一处风景;提高摄影技术的同时促进交流,扩大生活空间,提高生活质量是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的宗旨。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的会员主要面向汽车驾驶者、汽车销售商及相关配套服务商家,分为两类:一类为终端会员,向社会征集会员;一类为商家会员,凡是有实力有信誉的商家均可成为商家会员。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

第四条 对终端会员:

1、享受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所提供产品和服务项目的会员优惠价格或赠品;

2、每年可免费参加国际摄影联盟组织的摄影沙龙讲座6节课;

3、可以优先参与国际摄影家联盟组织的各类采风活动;

4、有机会参加各合作车商组织的新车试驾等活动。

随着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合作项目的不断扩大,终端会员所能享受到的服务会越来越多。

第五条 对商家会员:

1、可以向车友俱乐部会员进行业务推广;

2、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会在各种宣传资料中对商家会员进行宣传;

3、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将配合各商家会员进行各种面向终端会员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第四章 会员的义务

第六条

(一)对商家会员:

1.商家会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相关法规;

2.保证向车友俱乐部会员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3.向俱乐部会员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必须比向社会提供同等的产品价格要低,服务更优惠。对不同行业的商家要求的优惠幅度根据行业特点而定;

4.没有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的允许,商家会员不得利用"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的品牌从事与俱乐部无关的活动;

5.按时足额缴纳会费。会费按年缴纳,在每年协议到期前1周内签定下一年合约并缴纳下年会费,如果未按期缴纳,将终止商家会员资格

(二)对终端会员:

1.会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相关法规;

2.由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代办每年全年汽车保险;

3.没有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的允许,会员不得利用"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的品牌从事与俱乐部无关的活动。

第五章 会员管理

第七条 所有会员资料均会电脑存档,俱乐部对会员资料严格保密。

第八条 商家会员资格每年一审,未经俱乐部同意商家及个人会员资格不得转让。

第九条 对终端会员,将发放会员卡予于身份证明,会员卡只允许会员本人在指定商家处消费时使用,不得转让和买卖。

第十条 违反活动规定及规章制度,损害俱乐部的利益、信誉,造成损失者,俱乐部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会员要求终止或更换会员资格,俱乐部将视情况予以终止或更换。

第十二条 被俱乐部终止会员资格的商家会员,所缴纳会费概不退还。

第六章 俱乐部组织结构及管理

第十三条 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设有理事长一名,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秘书长一名和副秘书长多名,另外下设经营部和编辑部,分别负责俱乐部经营性活动和俱乐部会员资料的管理、相关信息的编辑整理。理事长由国际摄影家联盟高层领导担任,常务理事和理事由相关合作部门及企业负责人担任。

第七章 会费费用管理

第十四条 会费用于以下用途:

1、媒体宣传费用;

2、会员管理费用;

第八章 修订、解释条款

第十五条 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会员章程将视具体情况在必要时予以修订。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国际摄影家联盟所有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国际摄影家联盟车友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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